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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北交所试点注册制 对发行价格、规模不做行政干预

2021-09-03 18:53:17      壹问财经

挖贝网 9月3日消息,证监会公众公司部主任周贵华表示,北交所总体平移新三板精选层上市、交易、转板、退市等基础制度,坚持合适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形成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安排。

与此同时,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对发行价格、规模不做行政干预。

具体如下:

一是构建了包容精准的发行制度。

明确北交所新增公司来源于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满12个月的公司,维持新三板市场层层递进的结构,北交所将突出专精特新的特点,明确简便、包容、精准的发行条件。

同时,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将建立北交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各有侧重的审核流程,其主要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总体保持一致,同时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明确中介机构责任。

二是施行灵活多元的持续融资制度,围绕中小企业需求,总结精选层经验,夯实小额快速灵活多元的再融资制度,形成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等丰富的融资工具。

北交所在发行方式上,实施向不特定投资者、向特定对象发行等多元融资方式,灵活发行机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在定价机制上,坚持市场化导向,促进充分博弈,以竞价为原则,对发行价格、规模不做行政干预,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规范发行秩序。

三是建立宽严适度的持续监管制度,构建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持续监管制度。

同时,将强化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延续精选层的特色,北交所在公司治理、股权激励,股份减持方面将作出差异化安排,平衡企业成本,坚持市场化导向,授权北交所制定自律规则,尊重公司自治,促进市场约束。

四是明确北交所公司制的交易所管理制度。

北交所实施公司制,建立股东会、监事会,形成高效透明的治理架构,落实交易所主体责任,明确主要管理制度,促进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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