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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宇建工子公司客户未按约付款合计6057万元 起诉3家公司

2018-11-19 18:32:23      壹问财经 王思宇

挖贝网 11月19日消息,环宇建工(831873)子公司客户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导致工程停滞。环宇建工多次要求支付工程款,客户均未支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7月15日,天津滨海光热跟踪技术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光热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通过招标与环宇建工控股子公司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环宇”)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浙江环宇承包建设被告项目中4座厂房,合同价款为7156.91万元。

2015年8月1日,浙江环宇开始施工,后因被告一直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向浙江环宇支付工程款,导致工程停滞,工期顺延直今。

双方确认已完成工程款结算价为4302.25万元。2016年1月6日至2018年2月8日,被告向浙江环宇支付工程款总计1278万元,扣除代被告支付防水工程款25万元,被告至今尚欠浙江环宇工程款3049.52万元。

之后为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浙江环宇垫付工程款且曾多次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因被告均未支付,因此浙江环宇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浙江环宇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3049.52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

环宇建工.jpg

环宇建工表示,本案尚未作出判决,故该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据了解,除上述诉讼,浙江环宇还有1起因客户按合同未支付工程款而提起诉讼的案件,诉讼涉及金额为3008.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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